建华文学 > 其他小说 > 天资弟子陆长生叶秋白 > 第六十二章 红樱出手!
以秦天南如今的实力,自然能够感受到落日王朝的阵容有多么骇人。

其中,四域武榜上的强者就有三位。

其中便包括了排名第27位的范敬饶,以及第31位的高惟安。

最后一个,就算是秦天南,也不是对手。

乃是排名高居第七的明公公!

最前方,更是有着天元王朝的皇宫禁军。

这等阵容,就算是秦天南看着,也是头皮发麻。

这时,皇天明站在了舰船的龙首上。

声音朗朗传出。

是在质问!

“秦院长,贵院学员,叶秋白,于天元城中斩杀我落日王朝供奉田拼,我特意前来将犯人捉拿前往我落日王朝。”

秦天南脸色一沉。

捉拿到落日王朝,那叶秋白还有存活希望吗?

而叶秋白为藏道书院立过功,怎么可能将其交出去?

不过心中更是难以置信。

叶秋白不过刚入气海境,如何斩杀四域武榜中人?

一旁,剑堂长老面色凝重,沉声道:“叶秋白怎么可能能够杀掉田拼?皇子殿下难不成是在给叶秋白安置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一边,明公公尖声喝道:“放肆!皇子何其尊贵,又怎会欺骗尔等?”

范敬饶也是点头道:“当时我就在旁边,亲眼所见。”

剑堂长老想要继续争辩,却被秦天南伸手拦住。

秦天南明白。

如今是不是叶秋白杀的田拼已经不重要了。

他们只是想找出一个理由。

一个将叶秋白带走的理由!

而这个理由,秦天南并没有证据反驳,只得道:“此事有待查证,所以各位请回,如若是真再议。”

皇天明摇头道:“这不行,田拼乃是我落日王朝供奉。

如若不给我一个交代,将来还有谁愿意为我落日王朝效力?”

闻言,明公公满意点头。

有理有据,处变不惊。

大皇子愈加有一国之主的模样了。

秦天南摇头道:“我不能将叶秋白交给你们。”

如若一个学员都保不住。

藏道书院将会走向没落!

更何况,以叶秋白的天赋,他日必成剑圣!

更何况,他的师尊是……陆长生。

虽然平日里没个正行。

但是就算是他,也无法看透陆长生。

以前,他只认为陆长生是真的修为低,天赋不足,只是一个混吃等死之辈。

就将他当做后人之子,保他一世平安。

如今,陆长生教出了叶秋白,红樱,这等妖孽。

又怎么会是不懂修炼?

“那就开战?”

皇天明脸色阴沉,眼中却有一抹笑意。

显然,计谋已经得逞!

武堂长老的脾气最为火爆。

在秦天南身边爆喝道:“叶秋白绝不能交出去!”

剑堂长老很清楚叶秋白的天赋,也是点头同意道:“没错,大不了便是一战。”

儒院长老脸色平静,也是附和:“我藏道书院,可不会怕其他人。”

秦天南见他们的意见统一,便点了点头,道:“好,那便战!”

随即看向阵堂长老。

阵堂长老见状,明白了秦天南的意思,转身朝着学院内飞奔而去。

见秦天南等人的气息开始升腾,皇天明笑道:“希望你们不会后悔。”

说完,范敬饶直接来到了秦天南的身前。

凝重道:“之前我们没分出胜负,如今,便让我看看你为何比我排名高一位。”

秦天南飒然一笑,“你会知道的。”

说完,两人直接朝着天际飞去!

在这里作为战场,会伤及其他人!

这时,高惟安也是来到了剑堂长老身前。

剑堂长老看向了武堂长老。

他们几位长老皆为水溢境巅峰。

只有儒院的长老处于半步乾元。

可以说,单打独斗,都不是面前此人的对手!

高惟安淡笑一声,道:“你们可以一起上,不然,恐怕是拖不住我。”

几名长老见状,只得点了点头。

如今,对方还剩一个排名第七的明公公!

这才是敌方最大的隐患!

就算是秦天南也不是其对手!

突然!

在学院深处,一道流光飞出!

落在了众人之间!

此人是一位老者。

身上竟是已有迟暮之气!

众长老立马躬身。

明公公笑了,道:“杨旭,你还没死?”

杨旭,乃是南域藏道书院的太上长老!

也是南域最强之人,四域武榜中,排名第13!

杨旭垂着眉,似乎马上就要闭眼似得。

躬着身子,宛如迟暮老人一般,有气无力的道:“总要再护学院一次。”

杨旭本打算在最后闭死关。

如若破镜,便能再活一些日子。

没有,便是身死道消。

可是,如今藏道书院有难,他只得放弃闭死关。

来为南域藏道书院做最后一份事情。

因为他知道,就算是闭死关。

多半也是身死道消……

明公公冷笑道:“恐怕你不是我的对手。”

话音刚落。

学院被一面面阵旗围拢!

渐渐的,一道巨大杀伐之阵形成!

此乃学院的护院大阵!

明公公摇头道:“这样,也只能受我两击。”

四域武榜中。

第十名是一个分水岭!

前面的人实力都越来越强!

一个阵法,恐怕还是不够!

杨旭也明白,不过如今也只能拼尽全力。

皇天明笑道:“恐怕,如今也只能交出叶秋白了。

不然,你们南域藏道书院,怕是要换人来掌管了。”

“那再加上我呢?”

这时,一个手持长枪的女子出现在了明公公身前!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