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文学 > 都市小说 > 重生1960:从深山打猎开始逆袭! > 第113章 这麂子肉我是第一次吃!
三丫一脸的震惊:“小栓哥,你一口两个啊!”
小栓顿时小俊脸一红:“咳,咳咳~”
沈霜马上端了一碗的水给他说:“快喝,噎着了。”
小栓马上喝了一口二花茶的茶水,也就是金银花茶水。
“哎呀,快要噎死我了!”
三丫抱歉的说:“是我让小栓哥噎着了,抱歉。”
“没事,是我自己吃太急了。”
小栓笑了下,又伸手拿了两个,准备塞呢。
又听三丫说:“小栓哥,一个一个的吃,别再噎住了。”
小栓笑了下:“哎,好。”
小栓一个塞进去,咀嚼了两、三下他又塞了第二个。
陆成在旁边的洗手的地方说:“今天小栓真不错,拖了很多的树枝回来,真应该奖励一下!”
小栓马上双眼一亮:“二成哥,你奖励我开两枪行吗?”
陆成笑了下,一口的雪白牙齿,与陆成的小麦色的皮肤,帅得让沈霜心砰砰的跳。
“行啊!一会吃了饭,我们上后面去,猎个野鸡或是野兔子!”
小栓激动的手舞足蹈的说:“太好了!太好了!我也能打上两枪了!”
今天的晚饭就是酸菜糊汤面条,一个人一个煮的鸡蛋。
吃过了晚上的饭后,陆成带着小栓上了后面的山。
陆成小声音的带了小栓进了一处阻击地带:“那前面就是一窝的野鸡,是我专门放养它们的,你瞄准,试试看。”
小栓果然瞄准了一只站在窝外面的一只大公鸡。
花花的羽毛,显得它格外的漂亮好看。
但是它的大体格,让小栓给瞄准了。
“小栓,你得抓住机会,它不动的时候就是你的机会。”
大公鸡在窝边走了两步,随后停下来,啄了下草,“砰!”
大公鸡瞬间倒在地上扑腾了好几下,最后咽了气。
而旁边的几个野鸡吓得飞窜了老远,都不敢回窝里了。
小栓急急的上前去抓住了大公鸡。
“二成哥,我瞄得准吧?”
“嗯,不错!”
“走,去换一个地方!”
小栓的大公鸡,让陆成接过来,小栓又猎到了一只大肥黑兔子。
可把小栓激动坏了。
随后陆成说道:“小栓,我如果没有陪着你,你在18岁以前就不要进深山,如果真要打猎,就是在这周围活动。”
陆成把地图掏出来说:“你看,这一带就是我故意让野鸡,野兔以为是安全的地带,它们这些小动物都喜欢在这一带生活,我不会大量的猎杀它们,所以相比在深山里,它们会更喜欢这一地带。”
沈栓在地图上看了看:“嗯,二成哥我记住了。”
“走,回去吧,我一会要守夜了。”
“哎,好。”
随后陆成把小栓送回去,猎的一只大公鸡和一只大肥黑兔子,当时沈霜就烧了一大锅的开水,把它们处理好。
最后破开了,放在铁桶里吊在井水中,准备明天中午煮来吃。
次日一早,沈霜就去井中提上来昨天处理好的大公鸡和野兔子。
沈霜跟陆成说:“成哥,这有了肉要不要给咱们妈和大哥家送肉啊?”
陆成!
看了看自己的一院的弟弟妹妹们,“不送了!改天我猎的多一些再送。”
沈霜笑得甜甜的说:“真不送?这里可有近八斤的净肉呢!”
陆成说:“送的肉让别的村民看到了,指不定得羡慕他们,这大白天的放在黑夜里送又只有半斤左右,划不来了,我们自己吃!”
陆成虽然想过给他们送肉吃,但是村里那么多的人盯着,要是陆彦与郭秀秀家里传出肉香味,那指不定得多遭人眼红呢。
现在村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吃的可稀的糊汤饭配的酸菜。
个个都清汤寡水的在熬日子,你让他们在村里吃肉?
这是妥妥的拉仇恨哪!
像他们家里的伙食,都是别人三天的口粮的量了!
还不算肉,那是别人家里不敢想的。
但是柳叶村的村民比附近的几个村里又要相对的好一点。
因为前两次陆成把猎的野狼给村长了,让村长分给了大家。
所以柳叶村的村民,也有一些人把肉拿回去用盐煮得齁咸齁咸的,这样可以多吃几次。
小栓马上说:“二成哥,要不我去叫郭婶和陆大哥他们上山来吃饭?”
沈霜也点了头:“嗯,我觉得可以。”
陆成想了一下:“我们关起门来一家人都吃上肉,这个办法很好,小栓你果然聪明,那你去叫他们上来,这个点去叫正好,他们应该还没有做饭。”
小栓马上笑了下:“哎,我跑着去。”
小栓被陆成夸了一下,脸都激动的红了。
陆成!
一想到一会全家人都来吃肉,那一点肉怕不太够,他拿上枪说道:“我再去猎一只麂子回来!”
沈霜!
“成哥,不必了,这两只也差不多了。”
“难得一家人聚个餐,就弄得像样一点!”
陆成以最快的速度上了山里,摸着那一群麂子,麂子读作麂(jǐ)
活动的位置去了。
麂子是一种鹿的种类,陆成看到远处一群的麂子在那里吃草,陆成把枪瞄准其中的一只,毫不犹豫的开枪。
“砰!”
麂子应声倒在地上,其他的麂子一听,有枪声后,散开的四处逃去。
陆成一般很少去猎杀麂子,因为如果他猎杀的太多了,那山里的猛兽就会出山来祸害人类。
而猎户的最大作用不单单是会打猎,而且是会平衡猛兽与猎人的平衡点。
甚至有一些的猎人,比如像陆成,一旦要猎取麂子这种大的猎物时,都会观察,猎一些老的麂子。
它的崽子长大了,它也老了,也没有几年活头了。
所以它就成了像陆成这样的猎人最佳捕猎的对象。
陆成走过去,把它扛起来,直接就下了山。
走了大概四十分钟,回到了半山腰上。
小院里,陆成用村长给的那把刀。
把整个麂子成功的剥皮去骨。
切下五斤的麂腩肉,让沈霜炒得香香焦焦的装在大盆里。
这个时候郭秀秀忙着刷干净锅。
张彩琴负责打米饭。
沈霜把筷子摆好。
陆彦把菜端上桌子,在小院的石头桌上吃。
几个弟弟妹妹们也凑上来,端着米饭出来。
随后一众人围坐下来吃肉吃饭。
沈霜马上给郭秀秀用一个小木勺子舀了一勺的麂子肉放在郭秀秀的碗里,“妈吃肉!”
“哎,好!”
“爹,来,吃肉。”
沈霜又给陆寻峰舀了一大勺,那木勺子就是比普通的瓷勺子大一圈。
舀那切好的肉,大概一次能舀上五六块的样子。
陆寻峰激动的说:“这麂子肉我是第一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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