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诺族是云南省人口较少的7个特有民族之一,民族语言为基诺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没有文字,过去多以刻木、刻竹,记数、记事,通用汉语。
基诺族的简介
基诺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民族乡及四邻的勐旺、勐养、勐罕,勐腊县的勐仑、象明也有少量基诺族散居。
1979年,基诺族被正式确认为单一民族,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基诺族总人口数为23143人
族称
“基诺”是本民族的自称,可释意为“舅舅的后人”或“尊重舅舅的民族”。
过去汉语译为“攸乐”,故又习称其居住的基诺山为“攸乐山”
历史
关于基诺族的族源,有土著说和南迁说两种。“基诺”一词源于基诺族先民在杰卓山居住的时代,当时出现了“基诺洛克”的名称,“基”为舅舅,“诺”为跟在后面的,直译是“跟在舅舅后面的人”。相传基诺族的发祥地是“司杰卓米”。
它是基诺山东部边缘一座海拔近1440米的高山,现在称为孔明山。至今,阿哈、阿希两支系以及居住在勐旺乡补元行政村的乌优支系居民,回顾祖先迁徙路线,都不约而同地把发祥地指向这座高山。这说明在很早以前,基诺族的先民就生活在基诺山及周围地区。
基诺族定居在基诺山之初,可能还处在母系社会发展阶段。传说最早居住在“杰卓”的是一个寡妇,生了七男七女,兄妹互相结婚,后来人口繁衍,便分化出两对寨子——可以通婚的两对氏族集团。
第一对寨子是词通和曼锋,词通是“父寨”,曼锋是“母寨”,往后他们又发展出曼雅、窝庄、回真、生牛等10个儿女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基诺山的前半山。另一对寨子是曼坡(父寨)和曼飘(母寨),其繁衍的儿女寨有竜帕、莫羊、炸共等九寨,是为后半山。
关于两对父母寨的世系已经不得而知,但子女寨的世系还可以获得。据1958年调查,曼雅寨是词通寨分出来的“大儿子”,建寨人是姐右,后经右保、保姐、巴保姐、姐腰、腰八、八撒、撒姐、姐白腊、白腊腰、腰子、不勒姐等已有12代,若以25年一代计算,曼雅寨已有300多年的历史。
后半山的曼卡寨分离出来的时间较晚,从建寨人不腊腰算起,已经历了8代,也有200多年的历史了。从曼雅等寨父子连名的情况看,这些子女寨在建寨时已确立了父权制,也就是说至少在300多年前,基诺族已从母系时代发展到了父系时代。
18世纪中期以后,以血缘为基础的父系制家庭公社仍在继续发展,到19世纪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部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个体家庭经济出现,父系制家庭公社才向农村公社过渡。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仍顽强地保留着氏族血缘关系的纽带,各儿女寨还要到父母寨去举行一年一度的祭祖仪式。
照惯例,父母寨的“寨父”、“寨母”(均系男性头人)每三年要巡视子女寨一次,届时儿女寨的人们要远出迎送,组织隆重的祖传仪式进行欢迎,热情招待。
当地人传说,在远古的时代,洪水淹没大地,只有一对善良勇敢的同胞兄妹玛黑、玛纽受仙人保护和指点,幸免于难,经过各种艰难波折,最终结为夫妻。
仙人曾赐予他们10颗葫芦籽,种下后只长出1颗,结出的100个小葫芦中,仅长成1个,却长得像房子一样大,里边还有人在说话,打开一看,葫芦里出来4种人,先出来的是基诺人,依次而出的是汉人、傣人、哈尼人(有的说还有第五种人,是布朗人)。后来,他们各自找到了乐土。从这个传说里,可以反映出基诺族同汉、傣、哈尼等民族在远古时代的密切关系。
另一传说,基诺族是从普洱、墨江甚至更远的北方迁来的。迁徙时曾经过昆明和峨山县的“没且竜”,后又辗转至西双版纳的勐遮和勐养,最终定居于基诺洛克。基诺族的巫师为死者送魂,也都送往北方。
基诺族来到基诺山,先定居在一个叫“杰卓”的山梁子上,至今人们仍把这块地方称为“特巴特前”,意为基诺人共有的地方。据说基诺族居住在“杰卓”时,以树叶、兽皮为衣,以采集、狩猎为食,生活相当艰难。由采集狩猎经济到山地农业经济的转化,是基诺族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巨大进步,可是他们的旱稻种籽来得却不容易。
相传,基诺人因得不到旱稻种籽,于是设法带猎狗深入到产稻区,让猎狗在谷堆上打了几个滚,结果在狗毛里带回了数十粒稻种,此后稻种逐渐繁殖,就使基诺族进入了以种植旱稻为主的山地农业时代。
基诺族尊奉诸葛孔明。传说基诺族的祖先是孔明南征部队的一部分,因途中贪睡而被“丢落”,进而以“丢落”附会为“攸乐”,这就是“攸乐”一名的来源。这些人后来虽追上了孔明,但不再被收留。为了这些落伍者的生存,孔明赐以茶籽,命其好好种茶,还叫照他帽子的样式盖房。
基诺族男童衣背上的圆形刺绣图案,据说是孔明的八卦,祭鬼神时也呼喊孔明先生。上述传说的真实性虽有待考证,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基诺族同汉族的密切联系。
据现有的资料看,基诺族最早的隶属关系可以追溯到1160年,叭真统一勐泐各部落,建立勐泐景龙金殿国时,基诺山即为叭真王族的世袭领地。元朝在云南设置行省之后,西双版纳纳入元朝的统治范围。元朝政府设立彻里路,委任傣族土官进行统治。明朝改置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土司统治一直沿至清代。
基诺山也是隶属其辖地。清朝鄂尔泰任云南总督时,为开拓西双版纳,于雍正七年(1729年)“江内六版纳”,实行改土归流,基诺山隶属普洱府,雍正七年至十三年(1729年—1735年)在攸乐山的茨通寨筑砖城,派骑兵、步兵约500人驻守该地,设攸乐同知。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因“烟瘴甚盛”,驻军和行政官吏病死颇多,清廷撤消了攸乐同知,委任基诺族首领为“攸乐土目”,作为代理人直接管理基诺山区。
后来基诺山区长期受傣族封建领主管辖,傣族封建领主“召片领”在基诺山头人中委任“叭雅”、“扎”、“先”。民国年间,国民政府曾将基诺山归小勐养乡管辖,后又推行保甲制,在基诺族上层头目中任命保长、甲长,于是,基诺山区形成“三位一体”的政治组织。
1941年,基诺山约有8000人,共28个寨子,由于无法忍受国民党政府的各种差役赋税,基诺族人民在搓约等人的领导下发动了武装起义,迫使当局撤职查办了车里县县长王字鹅,此后三年,民国地方政府不再向基诺族人民多加兵役赋税。
节日习俗
基诺族的传统节日以“特懋克”(一作“特毛切”)最隆重、最盛大。“特懋克”即过年,意为“打大铁”,是基诺族人民为纪念铁器的创制和使用而举行的节庆。过去节日活动都以村寨为单位举行,没有统一的时间,大约在农历腊月间,一般由“卓巴”来决定,一旦“卓巴”敲响大鼓时,便意味着开始过节了。
1988年,西双版纳州人 大常委会根据基诺族人民的意愿,把公历的2月6日至8日定为基诺人民的“特懋克”节日。节日期间,多数村寨都会凑钱买牛,组织隆重的剽牛活动。
届时,在卓巴的指挥下,一群手持标枪的男子,轮流把标枪投向被栓住的黄牛,牛被戳死后,几个小伙子持刀先砍牛脚,而后割下牛臀部一块肉祭祀,余下的部分大家分食;还要用瘦牛肉、皮、血、苦胆、蒜、辣子、酸笋、槟榔、绿叶、酒做成名为“克勒刹”的凉菜,与3只鸟和飞鼠干巴等一起作为礼物,送给邻近村寨的长老家,并颂赞美之词。剽牛后,各家的家长都要到卓巴家举行祭鼓仪式,长老要设宴款待,跳“大鼓舞”。村民还要给铁匠送些竹鼠,行打铁祭祀。
基诺族的传统节日还有“好希早”,即新米节,亦称“新米”。每年农历七八月间,谷物即将成熟的时候,基诺族人就从田地里采集新谷子、蔬菜和瓜豆,杀鸡,请亲戚朋友到家里共同品尝新米、陈酒、鲜肉、绿菜,同时举行各种祭祀仪式。人们边吃边唱,欢乐的歌声常常通宵达旦[1]。
成人礼
成人礼是基诺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
每个男青年十五六岁,女青年十三四岁后要行“成年礼”,经过一个复杂而严肃的仪式后才能换上成人的衣服,背上筒帕,并参加“饶考”(男的)、“米考”(女的)组织,从此才具有村社正式成员的资格。举行成年仪式时,父母要送给儿女全套的生产工具和成年人衣服,女孩子还要梳成年人发式。
仪式上,村寨长老要带领大家吟唱史诗,讲述劳动和生活的艰辛,传授传统的道德规范[1]。
婚姻
基诺族的婚姻是有对偶婚色彩和群婚残余的一夫一妻制。
一般婚姻在本村寨不同的氏族内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从20世纪初开始,婚姻关系也随着村社地缘关系的确立和扩大,开始向氏族外村寨的非氏族内婚过渡。在婚前,氏族外男女间的社交和性关系是自由的,私生子随母亲到夫家生活,在社会上不受歧视,但也有由舅舅收养的。
男女青年要经过“成人礼”,参加“饶考”、“米考”组织,才有结交异性、谈情说爱的权利。有的村寨还建有专为青年男女幽会的公房。男女恋爱通常经过“巴漂”(秘密地谈情约会阶段),“巴宝”(由秘密转入公开阶段),“巴里”(同居阶段)等3个阶段。
男女同居之后,双方感情和睦,如果某一天,男子晨起时主动为姑娘扫地、背水、烧火、做饭,即表明他要与姑娘结为夫妻。男方父亲或舅舅便向女方父母求婚,择日举行婚礼。婚后妇女必须严守贞操,很少有离异的现象。
丧葬
基诺族丧葬习俗为:人去世后,挖独木为棺,土葬于公共墓地,不留坟冢。死者生前喜爱的生产、生活用品,作为殉葬品,富者还埋入一铜锅银子。墓表搭盖小草房,内置竹桌,家属一日三次供饭,连续进行1至3年,有的还守墓数月,以示对死者的缅怀,死者的灵魂最终归至祖先英灵所在的圣地——“司杰卓米”。
数年之后,为了安葬后逝者,不仅可把原来的草房拆除,还可把先已入葬的棺木尸骨挖出,抛撒于山野中。这是因为每个村寨的公共墓地面积有限,而每一父系氏族的墓地就更加狭小,又不能任意扩大,据说扩大了鬼生活的地方,将对活人不吉利。凶死者或未成年者不得葬入村社墓地,后迁入的社员也不能葬入公共墓地,只能安葬于公共墓地的边缘,孕妇、精神病患者死亡则实行火葬。
父亲去世一年后,儿女们要重盖新房,意思是把自己的房子献给父亲,新居落成时要举行一次隆重的祭祀活动叫“上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