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他,然后让他知道丁启明的消息,又让他逃出来,告诉卫天。
从而确保卫天能够见到丁启明,并把他带走。
最后,丁启明再用箱子中的炸弹,跟卫天同归于尽。
“好计谋......好算计啊!”
封泽低声呢喃,这么说起来,是他害死了卫天。
他就仿佛一只提线木偶一样,被人指挥着,一切的行动,都在按照那人的想法进行着。
谁能想到,封泽拼了命逃出来,是督察局故意为之呢?
谁又能想到,丁启明会带着炸弹,同归于尽呢?
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杀死卫天。
甚至不惜牺牲掉十几名督察局的人。
能有这般心计,手段还这般狠辣的人,封泽只能想到一个人。
“上官朋义......”
他第一次,如此惧怕一个人。
封泽深吸一口气,对着剩下的人道:“把尸体保存好,我们......回京城!”
西洲,他不敢待了。
太吓人了,再待下去,他怕自己怎么被玩死的都不知道。
众人没有犹豫,在封泽的指挥下,带着三具尸体,迅速离开了现场。
......
西洲大学后山。
严华跑到了一个相对比较安全的地方,微微喘气,额头上流着汗水。
在确认了周围没有别人之后,严华小心翼翼的把手伸进兜里,掏出丁启明给他的东西。
那是一封信。
古朴的信封上,墨迹鲜明的写着四个字——严华亲启。
严华微微皱眉,毫不犹豫的打开了信封,拿出了里面的信。
忽然,他瞪大了眼眸。
因为最先映入他眼帘的,是“遗书”二字。
紧接着,后面的内容,更是让严华止不住的颤抖,泪水从眼眶中流淌而出。
致我的学生严华:
严华,当你看到这封信时,老师我可能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很抱歉,我欺骗了你,如果计划顺利的话,我会被卫天带走,然后跟他同归于尽。
至于那三份基因液,我早已交给了督察局的人,这是我欠他们的,我也相信,他们会用好那三份基因液。
这是我的选择,也是我跟督察局的人商量好的,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去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这最后的信,就算是我这个糟老头子,最后想跟你说说话吧。
你曾经问过我很多遍,明明有很多人,比你更聪明,比你更有天赋,我为什么会选择你当我的学生,这个问题,我现在可以告诉你答案了。
因为你跟以前的我很像,其他人虽然有天赋,有成绩,也有经验,但你却拥有一样,他们所没有的东西,
那就是——对温柔对待这个世界的心。
你常常问我,科研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总是笑而不语,因为科研最重要的东西,你其实早就已经具备了。
这封信,也是我最后给你上的一节课。
严华,你一定要记住,我们做科研的目的,是为了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是为了让人们,能够与世界更加和谐的相处下去。
要达到这个目的,唯有秉持着一颗温柔善良的心,才能够完成。
也许在未来,你会面对很多嘲笑,也会有人不理解你的很多行为,但是没关系,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坚持下去的,因为你是我丁启明的学生。
我们都是一样的人,而这个时代,需要我们这样的人。
在这满是尘埃的时代,我们制作出一个吸尘器,把这个时代清扫得干干净净,不也是一种浪漫,不是吗?
也许没有人会记得我们,没有人会知道我们做出的贡献,但那又如何?
因为我们,从来不需要被他们感恩戴德,我们只不过是做了我们想做的事情罢了。
好了,我这个糟老头子的话就这么多了,以后,就得靠你自己一个人走下去了
该怎么做,记得跟随你自己的内心走。
不要为我的死而感到伤心难过,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遗忘才是。
你知道的,我这个糟老头子喜欢下雨天,如果某个夜晚突然暴雨狂风的话,那就是我来看你了。
记住了严华,你永远是我丁启明,最骄傲的学生。
再见了,严华。
再见了,世界。
——丁启明
严华双手颤抖,泪水不断的往下流淌,润湿了整张信纸。
忽然,他猛然回头,手里仅仅攥着信,疯狂的往回跑。
“老师!!!”
严华一边跑着,一边撕心裂肺的大喊。
然而,体力早已透支的他,仅仅跑了一小段距离,便踉踉跄跄的倒在了地上。
连眼镜也被甩飞,落在了远处。
严华视线模糊,艰难地支撑起身体,低着头,泪水不断滴在地面上。
他知道,现在就算跑回去,也为时已晚了。
“老师......为什么?”
“我还有好多的东西,还没请教您呢......”
“我们的新实验室,您都还没有去看过呢......”
“......”
严华失魂落魄的呢喃着,一时间没有办法接受,丁启明已经离开的事实。
不远处,他破碎的眼镜被人捡起。
上官朋义用袖子擦了擦严华的眼镜,走到他的面前,递给了严华。
严华微微一愣,抬头看着上官朋义。
良久之后,他伸手,接过了眼镜。
“你老师他......是个伟大的人。”上官朋义说。
“......我知道。”严华轻轻点头,死死咬着嘴唇。
如果,真的有死后的世界。
那么,那个世界,此刻应该在欢呼吧?
因为此刻,他们那边也即将迎来一位伟大的科学家。
那位科学家的名字叫,
丁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