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文学 > 其他小说 > 家族御兽:我契约的都是妖王 > 第105章 产业纷争
穆阳镇,叶府,议事阁

此刻叶文轩,沈言月和五婶徐立婷正在讨论叶家产业。

“文轩,我们目前叶家名下的产业有:宠物阁,美味斋,万吉铺,向轩镇地产,捕捞青河鱼兽,养殖妖兽银鱼,种植九阶杂交灵稻,各色小吃店铺………

宠物阁总店及分店的年利润为285颗下品灵石。

美味斋总店及分店的年利润为328颗下品石。

万吉铺的这四个月的利润为121颗下品灵石。

向轩镇别墅区售卖这四个月的利润为30颗下品灵石………

由于朱家的原因,九阶杂交灵稻目前还没有进行大量售卖,目前盈利十颗下品灵石。”

听完五婶的汇报后,叶文轩点了点头,心中暗道:“目前叶家每年的总利润在800到900颗下品灵石左右,除去花销,每年大概能剩下300颗下品灵石。只怕是,六品世家每年的利润也不过如此。”

“辛苦五婶了。”叶文轩笑着说道。

五婶徐立婷摆了摆手,“应该的。”

叶文轩转头看向身旁的沈言月,“娘子,你来说一说产业的问题吧。”

沈言月点了点头,随即开始说道:

“夫君,五婶,目前叶家的主力产业是宠物阁,美味斋与万吉铺。此中虽带来了许多的盈利,不过也相继带来了许多世家的敌视。

最近几个月,我一直在调查与叶家的具有产业纷争的世家。

首先便是宠物阁,作为叶家的招牌产业,宠物阁成为了许多世家的眼中钉。

其中以南阳卫家表现的最为明显,最近几个月来,南阳卫家的乐兽园一直在明里暗里的贬低宠物阁,导致南阳府城的客流量损失许多。

而北平府中,又以北平俞家的宠乐窝为首,纷纷学习宠物阁,开始售卖宠物,不断的啃食北平府的市场。

其次是美味斋,作为最常见的酒楼产业,美味佳的火热,自然也是招惹了许多老牌世家。

其中巨鹿苏家,北平方家,太原郑家这三家的主产业都是酒楼产业。

太原郑家目前还好,只是巨鹿苏家和北平方家的酒楼最近纷纷歇业,怕是最近会有所动作。

万吉铺由于涉及的世家产业较多,且产业较新,目前没有出现明显敌对的世家。

最后一个,便是九阶杂交灵稻的售卖问题,灵稻一直以来都由北平朱家进行售卖,这也是朱家主产业之一。

夫君提出来并研究成功的这个九阶杂交灵稻产量远远高于普通灵稻,若是售卖,必然会抢走朱家大部分生意,所以除非合作,不然必然会与朱家进行竞争。”

沈言月说完后,叶文轩微微皱眉,摇头说道:“但是从上一次美味斋分店的合作来看,朱家吃相太大,凭借我们现在的叶家实力,

若是将杂交灵稻给予朱家售卖,此中利润,恐怕我们只能占三成。”

五婶附和道:“文轩说的不错,上次美味斋的利润分配,便能感受到朱家的傲慢,不过我们目前也无法与这些老牌五品世家竞争。”

“目前杂交灵稻,就先只在向轩镇的万吉铺中售卖吧,对外说数量稀少,暂不量产。”叶文轩接着说道。

五婶徐立婷点了点头。

叶家的发展,必然是会触碰到许多世家的利益,其中的关系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有可能仅是开了一家酒楼,便能触及四五个世家的利益。

而其中北平府的关系网,世家之间的利益线,叶文轩也在不断的调查。

“远在南阳府城的卫家,凭借现在的叶家,倒是无能为力。不过北平府的各个世家,凭借现在的万吉联盟,倒有一争之力。

北平俞家那是一个老牌六品御兽世家,与金朱两家都有一定的交情,在另外三府中,也有一定的利益牵扯。

不过,北平俞家有一分支,那就是巨鹿县的虎门俞家。

虎门俞家与巨鹿苏家一直都是在明争暗斗,其实也就是北平俞家与巨鹿苏家之争。

而这两家与我叶家都有一定的竞争关系,所以若是让两家相争更为厉害,甚至爆发世家之战,那我叶家是不是可以趁机而入,夺取两家产业。”叶文轩分析道。

沈言月接着话茬说道:“夫君,只是这两家都乃老牌世家,背后涉及的世家之多,轻易是不会爆发世家之战的。”

就像叶家一样,仅仅现在是八品,背后的利益就牵连了二十多个世家,不过比较有实力的世家也就四五个。

但苏家与俞家都是千年的老牌世家了,也许平常看着与他们没有关系的世家,仔细一扒,却发现原来是一个派系的,不经意间,就又得罪了一个世家。

“娘子说的有理,不过事在人为,巨鹿县的市场,若是有巨鹿苏家在,我叶家很难进入。

加之上次苏家的拒绝与对沈家的制裁,若是不抢先出手,怕是就会被动挨打。”

随后,三人开始继续商量具体事宜。

世家之间,争斗与合作是最为常见的,毕竟发展的越多,涉及的利益就越广,得罪的也就越多。

虽有世家守则的约束,世家之间的明斗少了许多,但是暗斗,却活在每一天。

以前叶家只是个小小的九品世家,位居在兰陵县的一个镇上,都招惹到了王家与周家的敌对,更别说现在这个实力强悍的八品叶家 ,虽合作了许多世家,但眼红的世家确实更多。

不过,叶文轩自然是不怕的,因为叶家,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知道叶家真正的实力。

也没有人知道叶文轩正在建立属于他独特的关系网。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