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文学 > 都市小说 > 钱越花越多,女神顶不住啦 > 第九十九章:好闺蜜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进大别野的时候,劳累了一晚上的孟师傅起床,送白月儿去学校。

今天本来是放假,可学院突然要召开一个座谈会,要求学生会首席也要参加。

白月儿虽然被称为霸道女王,但是这些活动,除非是紧要事情不能出席,一般情况下她都是会来走个过场的。

而且学生会还要负责会场布置等一些工作,这就更需要白月儿主持了。

学校门口,孟轩挥手跟白月儿告别,然后返回小区练功。

又是枯燥乏味的三个小时,九点,孟轩准时出门。

这做准女婿的,老不登门也不是个事情,孟轩去藏宝阁选了两件差不多的古玩,开车前往沈知婧家。

沈家住在桃园溪岸,是个高档小区。

孟轩虽然经常送沈知婧回来,可一直都没有机会进去过,今天还是他第一次上楼呢。

孟轩敲门。

“谁啊?”

开门是她家里保姆。

“我找沈小姐。”

这时沈知婧正好看见了孟轩,招呼道:

“李婶,让他进来吧,这是我男朋友。”

“诶,好嘞。”

李婶打量一下孟轩,满意道:“小伙子还挺帅的。”

孟轩进屋换上了拖鞋。

沈沧行一早就出门了,家里只有沈知婧一人,她刚好在收拾。

“你先坐着,我一会就好。”

沈知婧继续回房间化妆,李婶为孟轩送来了茶水。

孟轩刚喝一口,门铃声响了,李婶放下手里的活去开门。

“呀,叶小姐,您来了。”

“嗯,知婧妹妹在家吗?”

孟轩感觉声音有点熟悉,于是侧身看了一眼门口,没曾想竟然是穿着一身运动装的叶秋雅。

“怎么是她?”

沈知婧竟然和叶秋雅认识,而且听她的语气,两人关系似乎还挺不错的。

叶秋雅进门,沈知婧也已经打扮好了。

她穿着休闲,上身粉色半袖,配了一件超薄的短衫,下身是白色短裙配上肉色丝袜,脚蹬一双小白鞋,彰显清纯活力。

“秋雅姐!”

沈知婧高兴的上前拉住了叶秋雅。

“知婧,几年不见又漂亮了。”

“秋雅姐,你也是越来越有气质了。”

简单的商业互捧之后,叶秋雅说道:

“正好,今天周天,一起出去逛逛?”

“啊!这……”

沈知婧看着沙发上的孟轩有些犹豫。

叶秋雅撇了一眼背影,会心一笑。

“哟,知婧有男朋友了,没关系,咱们一起出去,刚好介绍我认识认识,我给你好好把把关。”

“这个我们等会说吧,你先坐。”

沈知婧也不好拒绝,只好先拉她去客厅坐下。

客厅里,孟轩正坐在那里喝茶。

叶秋雅见到孟轩的时候,先是一愣,然后表情开始变的玩味了起来。

“我来介绍一下,孟轩,我男朋友。”

沈知婧介绍道。

“你好!”

孟轩礼貌的抬手打招呼。

“孟轩,这位是叶秋雅,秋雅姐,我们是从小就认识的好朋友,好闺蜜。”

叶秋雅冷冷一笑:“孟轩,又见面了。”

“?”

沈知婧敏锐的感觉到气氛上的变化。

她了解叶秋雅,从小就是争强好胜,不论在任何方面都信奉强者为尊这一套。

从她对孟轩的态度上来看,难道这两人有什么过节?

“你们认识吗?”

沈知婧想要说点什么来打破现在这个尴尬的局面。

然而叶秋雅却冷着脸说道:“你这个男朋友,沈三叔知道吗?”

“知道。”

沈知婧点了点头:“我爸爸同意我和孟轩交往的。”

叶秋雅呵呵一笑。

“这倒是有些出乎意料啊。”

“那个,我插一句。”

孟轩起身说道:“我和婧婧,两人都是学生,平时学习挺忙的,有点时间不容易,你看你没什么事的话,要不要……”

孟轩没有把话说全,不过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我们小情侣要约会了,你叶秋雅不要不识趣。

叶秋雅装作不知,故意问道:“怎么?我跟知婧有四年没见了,你就不能把时间让出来给我们?”

她的意思也很明确。

我今天就是要搅你们的事情。

一边是男朋友,一边是好闺蜜,沈知婧很是难办。

孟轩不想让她为难,干脆说道:

“这样,那咱们就一起吧,而且今天所有的消费我来买单!”

反正两位都是女神,花钱还能返现,何乐不为。

而且自己和沈知婧以后有的是机会,也不差这一天。

然而叶秋雅好像并不领情。

“你觉得我用得着你来买单吗?”

MD,遇上对手了。

孟轩不喜欢这种奈何明月照沟渠,暗骂一声,站起来说道:

“我见你在玲珑轩的时候挺好的,以为你多谦逊呢,没想到这么跋扈!”

叶秋雅翻了个白眼。

“我一向如此。”

“在玲珑轩的时候你是客人,待客之道我还是懂得,可你现在不是客人,我自然就对你不客气咯。”

针尖对麦芒,两人火药味十足。

沈知婧赶忙打圆场。

“秋雅姐,孟轩!大家都是朋友,你们两个和气一点。”

为了不让沈知婧为难,两人同时选择了沉默。

李婶在一旁看着摇了摇头。

现在这年轻人,她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短暂的沉默,三人决定一块出门,可开谁的车,成了一个问题。

法拉第过去还是蓝博吉尼豪华超跑,这是个问题。

“知婧,上我的车。”

叶秋雅的超跑只有两个座位,容不下第三人。

“孟轩,那我……”

“没关系,我在后面跟着。”

沈知婧上了蓝博吉尼。

叶秋雅上车对孟轩说道:“你最好祈祷这辆小电驴能追上我的超跑。”

说完,随着发动机的轰鸣,两人同时起步,在城市内用别样的方式开始了竞速。

叶秋雅的驾驶技术很好,左转右转,始终开在前面。

而孟轩依靠着自己的速度,紧紧的咬在后方。

“秋雅姐,你好像不喜欢孟轩。”

沈知婧知道两人在斗气。

“我当然不喜欢了!”

叶秋雅毫不掩饰:“手里有点钱就觉得自己天下第一了,实际上只是一个毫无长处的狂人罢了。”

“知婧,这样的人没有出息,不配做你的男朋友。”

“秋雅姐说的不对!”

沈知婧为孟轩辩解:“孟轩人很好的,而且我觉得男人不一定要有什么太大的出息,能平平淡淡的生活就好了。”

“可是你注定平淡不了。”

叶秋雅表情严肃。

“你是沈三爷的女儿,这就是你的不平凡之处,有些东西,是你想甩掉也甩不掉的。”

“至于孟轩,你看着好了,不出一个月,我就会让他原形毕露。”

说着,沈知婧一个甩尾,车子精准的进入了车位。

“而且,他给我一种很危险的感觉,你不要被他骗了。”

叶秋雅苦口婆心的说道。

孟轩也跟了过来,他不会那种帅气的飘逸,只能稳妥的停下了车。

“怪石行?”

孟轩看着来的地方,有些狐疑:“这是什么地方?”

沈知婧似乎明白叶秋雅为何带她来此。

“秋雅姐,这件事你还记得呢?”

叶秋雅宠溺一笑。

“那当然,答应过你的事情,我怎么会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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