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文学 > 科幻小说 > 血孽 > 番外 :邓等篇上
我叫邓等,从小,我就被人认为是个不祥的孩子。

我娘是个疯子, 据说怀上我的时候就已经疯了。

她天天喃喃念叨着我爸爸的名字,却又只要见到男人,就会扑上去,死死抱着那个男人喊爸爸的名字。

拿她那用打湿的红纸染成嫣红的嘴唇去强吻那些男人。

起初村里人见我娘可怜,还能容忍着,直到我满周岁时,发生在我抓周礼上的那场悲剧。

不会说话的我,突然望着外婆开口说:“你要死了。”

我说完这句话没一会儿功夫,外婆就真的死了。

死得很惨。

众目睽睽之下,悬在梁上高速旋转的吊扇突然落下来,直接削掉了外婆的脑袋。

从那天起,我们家就被全村厌弃了。

不止女人们痛恨我娘去扑她们的男人,更痛恨我的嘴。

我轻易不会开口,只要一开口,就会对那个人说,“你要死了。”

而我每每出口,就像谶言一样,不出三个时辰,那人必定死亡。

且跟外婆一样是横死。

村里人都说,那些人是被我咒死的。

从此,我们邓家就变得人人喊打起来。

没办法,舅舅舅妈只能带着我娘和我搬家。

前后搬了好几次家之后,又被舅舅舅妈一再告诫不管看到什么,都不能对人说“你要死了”这句话之后,我终于能像个正常的孩子一样上学了。

可我从小到大,依旧没什么朋友。

所有人都说我古怪,所有人都不喜欢我。

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我经常喜欢莫名其妙的对着空气说话。

其实并不是,我总能看到很多别人看不到的人和小动物,我还可以跟他们交流,听他们给我讲他们的故事。

有些是凄惨的,有些是欢乐的,也有些是遗憾的。

我喜欢听他们给我讲的故事。

因为从小没有朋友的缘故,我一心一意的扑在学习上。

这导致我的学校从小到大一直都很好。

大学毕业后,我原本有去北上广那种大城市发展的机会,但我选择留在了江州,进了一家银行工作。

因为我不舍得离舅舅舅妈太远,也不舍得丢下我的疯娘。

这份工作算不得特别好,但对于我这种从小山村里走出来的女孩来说,却是一份人人都羡慕的工作。

至少能保证我和我娘的温饱,能保证我娘的药不会断,也能保证我每个月都有余钱寄给舅舅舅妈,供表弟念书。

银行工作并不十分清闲,我不能将我娘带到单位,白天只能将她反锁在家里。

她没办法出去闯祸,只能在家里闯祸,不是将所有的水龙头全都打开,导致满屋满地的水,连楼下都漏水。

就是用椅子或者其他东西“哐哐”砸门,想要出去。

甚至有一次,我娘竟然将窗帘点着了,差一点没将自己给烧死在屋里。

在物业第八次因为我娘在家闯出这样或者那样的祸而给我打电话,导致我中途离岗回家之后,我只能硬下心肠做了一个决定。

将我娘送到疯人院。

我不能失去这份工作。

舅舅舅妈照顾我和我的疯娘二十多年,我既然已经能自力更生了,也不能再将她扔给舅舅舅妈去照顾。

哪怕我再不愿意承认,但我也不得不承认——

我娘,不管是跟我一起,还是跟舅舅舅妈一起,都是累赘。

这是一个很罪恶的想法,却也是一件事实。

所以,照顾疯娘,是能我一个人的责任,而不是舅舅舅妈的责任。

那是一家很好的疯人院。

环境设备和医疗技术在整个江州都十分有名气不说,最重要的,是像我娘这样的重症病人,都会配有一个专业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陪护。

我娘的陪护医师姓黄,是个很有气质,也很和气的女人。

每当跟她说话的时候,我都会有一种莫名心安的感觉。

妈妈交给黄医生,我十分放心。

她能将妈妈照顾得十分妥善。

照顾一个疯子是很痛苦的事情,更何况是我娘那种完全无法沟通,讲道理的疯子。

只是这种疯人院的价格也很高。

高昂的费用,并不是我这种银行的普通小职员能长期负担得起的。

工作两三年,除了日常的生活费用和给舅舅家寄回去的钱,我也小存了一些积蓄。

可惜这些积蓄并不能支撑我娘多长时间的医药费,没办法之下,我只能去找兼职。

我在江阳一间清吧找了个服务生的兼职,每天下班后坐公交到江阳,开始夜间兼职一点,再回家休息。

长期的睡眠不足让我觉得累极,虽不至于出错,却经常会打瞌睡,导致领导将我从柜员调到大堂,当大堂引导员。

好在,这份兼职虽累,我的收入却因此翻了几翻,我娘的治疗住院费也有了着落。

只是,我不知道,这样紧张的生活,我还能坚持多久。

也不知道,我会不会有一天,会因为工作失误被单位开除。

直到那天,我在兼职的时候不小心将酒水洒在了一位客人的身上。

那男孩穿着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衣服,我心中不安,想加那男孩的微信,打算若是他身上那件被我弄脏的上衣无法清洗干净的话,我照价赔偿给他。

并没有其他心思。

谁知那男孩的女朋友一听,当时就发作了。

认为我是故意将酒水泼在男孩的身上,想要勾引她的男朋友。

那看起来美丽得像只小公主的女孩让我跪下认错,我刚想开口解释,便见从她的肩膀处探出一颗漆黑油亮,呲着一口尖牙的小脑袋出来。

那是一个通体漆黑的小婴儿,呲着的森白尖利的牙齿往下滴答着黑色的粘液。

睁着的一双大眼睛颜色猩红,全然不见眼白。

那婴儿发出“咯咯咯”的怪笑声,纵身朝跃了过来。

我只觉得双肩和膝盖一沉,紧接着双膝一软,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我再清醒过来的时候,是身边一左一右站着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

站在我右边的这个女孩我认识,是我租住房的新邻居,长着一双清亮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尖尖的下巴,乌黑的头发披垂在脑后,看起来灵气十足。

给人一种山中精灵的感觉。

她让我喊她小忆。

站在我左边的男子长着一张十分刚毅的脸,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给人一种清冷疏离的感觉。

我听杨经理亲热的喊他顾警官。

小忆似乎跟那几个客人都认识,替我解围后,让顾警官送我回家。

“走吧,我送你回去?”

顾警官望了我一眼,开口说道。

他的声音低沉中带着几分沙哑和性感。

再对上顾警官眼睛的那一瞬,我的心突然像是瞬间被什么击中了一样,瞬间紧张起来。

脸腾的一下像是被火灼到了一样发烫,连手脚都微微有些发麻的感觉。

顾警官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的紧张和反应,对我说完那句话后,便率先抬脚朝外走去。

一路上,我静静的跟在顾警官的身后,几乎是有些贪婪又紧张的盯着他那高大的背影。

心是揪着的,紧张又雀跃。

咚咚的似乎要跳出胸腔一样。

喉咙里也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想开口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才能不出错。

或许,这真的就是一见钟情的感觉了。

只是我没想到,这种感觉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从来,我就觉得一见钟情的说法很扯,一直对一见钟情的说法嗤之以鼻。

世界上怎么会有一见钟情这种感觉呢?

在我的心里,我的爱人不一定要长得高大帅气,但一定是细水长流互相包容互相依靠的。

他会知道我一切不堪的过往,也不会嫌弃我的疯娘。

那样的爱人,才是能真正一起走过一辈子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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