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文学 > 其他小说 > 我在古墓摸金那些年项云峰李静 > 第234章玉面孟尝
“老板你真是个奇葩,冻死我了。”

“进来说。”我朝楼道里看了眼,快速关上了门。

“怎么样?村口有没有那个人?”

直板女孩哈了哈手,她看着我笑了笑。

“赶快说。”我又给了她两百块钱。

“有,有你说那个人,”女孩笑着把钱收到包包里了。

“确定没看错?”

“一米几的大个儿,平头,壮的跟门板子似的。”

“我叫了声鱼大哥,他下意识回头了,肯定就是你说的那个人。”

我松了口气。

小米刚走,我就怕有人从我这知道小米去向,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只要不是那个会口|技的女人冒充鱼哥就行。

“唉,你脱衣服干嘛?”

“没你事了,快走吧。”

“老板啊....放心,我肯定听话。”女孩靠过来想向我撒娇。

我一个走位躲开。

直接把她推出去了。

我不歧视她干这行,笑贫不笑娼,都是为了生活,但她也别想占我便宜,要不然我就吃亏了。

打发走了这女孩,我收拾一番带上了笔记本,直奔两寺渡村。

到了地方还没下车,我老远就看到了人,鱼哥站在村口正左右观望,身高马大很好辨认。

“鱼哥!”

鱼哥看我跑来了,笑道:“云峰你终于来了,冻的很呢外头。”

“你们去哪了!这都几天了不联系我!小米都走了还念叨着你。”

鱼哥搂着我肩膀说:“走吧,进村里,洛袈山也在等你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拐进村里,鱼哥带我进了一个小胡同,又拐了两个弯停到一栋小房子前,他伸手敲了门,我们进屋后又关上了门。

屋里一共三个人,洛袈山坐在轮椅上,腿上盖着毛毯保暖,红眼睛黄天宝坐在火边儿烤红薯,我看到洛袈山身后站着一个人推轮椅。

这人我不认识,四十岁左右,穿着羽绒服,长的很像香港的某个明星,有点帅的。

“洛姨.....这位是.....”

“你好,田三久。”年男人对我点头致意。

“哦...你好。”

印象当没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物,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这田三久是洛袈山手下核心成员,是洛袈山的眼把头,他在北派里不显示不漏水,十分低调,以至于当时我都没听说过这个人名。

洛袈山看了我一眼,介绍道:“久哥,这人就是项云峰,王显生徒弟。”

“我知道,”男人帮洛袈山盖了盖毛毯,眼神温柔的说:“都是我的错,若不是我在阿拉善迷了路没有及时赶到,小洛你就不会受这样的苦。”

洛袈山眼神一暗。

“久哥你别说了,我能活着出来已经是幸运的了,可惜老黄他们,或许我当初就不该把他们从潮汕叫来。”

“久哥?小洛?”

我心想,这两人长的一点不像,应该不是兄妹,难道是那个关系?不过就算我猜到了也不敢说,有些不礼貌。

“洛姨,难道消失的这几天你们一直住在这里?”我问。

洛袈山点点头。

“为什么?”我搞不懂。

她看着我道:“因为两点原因,第一,暗有人在找你,我们露面会增加风险,第二.....”她看了看身后那个叫田三久的。

田三久点头后,她才继续说道:“第二,我要干一票,有个计划需要你配合,我这次来回关损失惨重,老黄他们死了,代表他们家里没了顶梁柱,所以我需要搞一笔钱。”

“我帮了你们,现在你和鱼小子要帮我,事后我们两不相欠,这是规矩。”

“干一票.....”

能让洛袈山惦记,肯定不是普通货,我皱眉问:“洛姨,具体在哪?计划是什么?要不要我通知把头,咱们合作。”

“嘿!”红眼睛突然扔给我一个红薯,我下意识伸手接住,烫死了。

“不用叫王显生了,”此时田三久笑道:“你叫他就是看不起我,不是只有王显生会用脑子的,如果当时我在阿拉善,后果不至于那样。”

他这话我不爱听,说话口气好牛逼啊这人,你能对付得了老学究和肖密码?要真厉害也不至于在沙漠里迷了路。

看我脸色不好看,他也不在乎,继续说道:“小兄弟你不用在意,我性格就是这样,我知道前几天你和一帮野路子有交往,你只需要这样干......”

他走进在我耳旁说了一些悄悄话。

我听不明白,这要干什么?

野路子说的就是杨坤那伙盗墓贼,他让我主动和杨坤接触,和他们搭伙,不要暴露,剩下的就不用我管了。

“抱歉,鱼哥,你跟我出来一下。”

我把人叫到胡同里,皱眉说:“鱼哥你答应帮他了,把头知不知道?”

鱼哥点头:“昨天我说了,把头说如果是田三久带队的话,这活可以帮忙,权当还了洛袈山人情,还有一件事云峰,洛袈山说事成之后,给我这个数。”

鱼哥看着我,比了一根手指头。

“这么多?”

我狠吃惊,我们卖了妙音鸟,二十多个人分,鱼哥最后都没有分到这么多!田三久也是眼把头,他敢开这种保票,看来这次的点儿非同小可。

那时候一百万和现在的一百万可不一样,购买力不同。盗墓是挣钱,但不是没有赔的时候,我知道鱼哥的心愿,他最大的心愿是攒够钱后,回哈尔滨开一家属于自己的武馆,看来鱼哥这次是动心了。

陕西这里还有什么墓....够的上这种出货率的,汉墓?王陵?我有些好奇。

明天是杨坤和我约定的时间,这种野路子人我原本不打算和他搭伙,之所于主动接近,是因为我想套出消息,然后叫豆芽仔和把头过来一起干,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我不傻,不会给人当枪使,也不稀罕他开的一百个空头支票。

自己跟谁亲,我自己知道。

出来胡同我便打电话给把头,把事情全说了。

把头听后想了片刻,在电话说:“云峰啊,如果是那几个野路子,我不会让你和他们搭伙,那些人死的很快。”

“但,要是田三久这个人的话.....”

“你们两可以干,这是个机会。”

“把头,洛袈山的眼把头,就是你说的这个田三久,很厉害?我没听说过这人。”

“呵呵....云峰,你还太小了。”

“以后你就都知道了。”

“洛袈山不是简单人,他的眼把头自然也不是简单人,这田三久人称玉面孟尝,行里人说他二十岁入行,一次不曾失手,更有人传,洛袈山之所以混到回关级别的盗墓贼,百分之70的功劳都来源于这个人。”

“这么牛比.....那把头你的意思是我可以接这活儿?”

“接啊,怎么不接。”

“有钱不赚是傻子。”

“洛袈山不敢坑你,田三久也不敢坑你,知道为什么?”

我说不知道。

电话,把头的声音逐渐低沉。

“因为你是我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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