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山县上午槐树胡同中,上百的街坊邻居都围着菜花叔家,伸着头往里面望着,可惜院门前有着十几个穿着皮甲,拿着朴刀的兵卒看守,要不然他们非得挤进去不可。
不怪他们这么好奇,只因为陈轩回到了槐树胡同中,还带着这么多兵卒,来了之后便直接扎进菜花叔家,随后一个个陈轩儿时的玩伴就被叫进去说话。
这可不是当初吃不饱饭,病怏怏遭人嫌的陈轩了,现在人家摇身一变,成了城内顶天的县尉老爷,手下上千号兵卒。
而且自从城内帮派消失一空,贪官污吏几乎绝迹,各种苛捐杂税也都取消,粮食物价也回到了可以接受的地步,家家的日子也过得越来越好。
更别提陈轩还把从城内大户家搜出来的粮食分了三成出来送给他们,在这等光景下,也总算是能吃口饱饭了。
城内的百姓都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这是谁所为,因此不少或崇拜陈轩年少得志,或对其十分感激的青壮年纷纷投军,来到陈轩麾下效力。
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可是个飞黄腾达的好机会,跟了轩哥儿,出人头地不就是指日可待,更不用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家中的生活也肯定能过得更好,所以这些人都削尖了脑袋在外面等着,就期盼着下一个被叫进去的是自己。
院中,陈轩翘着二郎腿,躺在椅子上,一副悠哉游哉的模样,而对面坐着的阿牛哥则就是另一幅姿态。
屁股都不敢完全沾着椅子,腰杆挺得贼直,但是却不敢直接望向陈轩,只能低头看着地面,头上的冷汗岑岑直流。
也不知道怎么的,阿牛哥本来没有这么拘束,可是一来到陈轩身边,便感觉浑身不自在,好似自己面前的不是人,而是一只猛兽,让人心惊。
“阿牛哥,咱俩认识多久了?”
陈轩率先开口问道。
“咱俩...哦不对,我跟县尉老爷您自从懂事就相识,如今都快有十多年了吧。”
阿牛哥发现话说得不对,立马改口。
“唉,阿牛哥呀,既然咱俩都是多年的朋友了,就不用叫我老爷了吧,显得生疏不是?”
“好的县尉老爷,我知道了。”
陈轩满脸黑线。
“算了,阿牛哥,我就直说了,你愿不愿意来我这当差?”
“我?”
“对,就是你,怎么?不愿意?”
“不不不!怎么会,轩哥儿,我...我太愿意了!能跟轩哥儿你干,是我阿牛的福分呀!”
陈轩其实已经开始想组建自己的亲信团了,毕竟这些从小便相识的人知根知底,让他更信任。
再者,陈轩已经不满足于控制一县之地了,随着实力变强,有种名叫野心的东西悄然占领了陈轩的内心。
他要的不是一个县城百姓富足安宁,而是全天下!
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陈轩虽然不是彼得帕克,但是也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春天中的三好青年,心中有着抱负。
但如果身边没有能够信任的人,之后那么多事要交给谁处理呢?
如果都让陈轩一个人干,恐怕不累死,也是烦死了,所以陈轩才来到故地找故友,至于能力够不够?
有时候忠心比能力更能打动人心,这也是陈轩更加看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