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文学 > 修真小说 > 江南烟雨录 > 第六十四回 英雄血·杏花村
阿水离大门尚且还有十余丈远,一股酒肉之香便传了来。馋得他肚子“咕咕”直叫。步子便快了一些。
门口四名庄丁迎客,阿水大步走了过去,拱手道:“少林俗家弟子阿水,向贵主人问好道喜。”那四人一听是少林门下,慌忙引入庄子,殷勤相待。
在庄子外闻到的是酒肉之气,而一进庄子却是花香扑鼻。庄内除去一种淡红色小花,并无他物。阿水闭上双眼,更是如临仙境,叹道:“好花。”
他见庭院不远处是一个小小走廊,走廊两侧尽是这种花树,当下信步上前,乍见花开如云,红得耀眼,花苞乃纯红之色,盛开后颜色渐淡,但地上似地毯铺着的花朵,却是雪白之色。若是不懂之人,必会误以为此处刚下过一场大雪。
阿水不知胭脂是何等颜色,但一看这花,脑中浮现的便只是胭脂。他学问不高,以前曾随“芙蓉仙子”唐天香学过一些书,但也只是认得几个字,背过几篇文罢了。在铁石牢房倒时常听舒叔大人谈经论道,但他彼时满腹仇怨,哪里有心情听那些?
“艳态娇姿,繁花丽色,胭脂万点,占尽春风。”阿水心中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周围景色让他目不暇接,直恨不得多长几双眼睛,将这庄子的景色尽收眼底。
离他最近的一棵大树上挂着一块木牌,阿水凑上前去,他虽识字不多,这几个字却还认识,但见上面写的是一首诗,诗曰:
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
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
诗的尾上一行小字,写着“宋词人杨万里《咏杏五绝》”。
阿水此时才明白,这原来是杏花。
杏花在我国传统中,是十二花神之二月花,足显地位之高!但是阿水是不懂这些的,他只是似贪恋武功般的观赏这些刚知道名目的花朵。下山之后心情本已大好,这时更是将烦恼愁绪抛诸脑后。
阿水正欲继续向前,身后一人吟道:“一枝红艳出墙头,墙外行人正独愁。长得看来犹有恨,可堪逢处更难留。林空色暝莺先到,春浅香寒蝶未游。更忆帝乡千万树,澹烟笼日暗神州。”
他是不懂这诗写得如何的,只是听来极为动听:
——头、愁、留、游、州。
他知道这是押韵,听来便舒服悦耳。虽不懂说的是什么意思,却仍拍手附和道:“好诗,好诗。”他身后也是一名落魄汉子,阿水一见他的尊容,大生知己之感。
这人穿着也似他那般破烂不堪,但比他年轻了许多,瞧来也只二十上下,胸口上挂了几个小袋,是丐帮弟子。
这人见了阿水,也是生了好感,笑道:“阁下说我念的是好诗,想来你也是个风雅人,可否也吟上一首?”
阿水顿觉头疼,若教他舞枪弄棒倒还可以,若是舞文弄墨,岂不是比上刀山下火海还要困难?他硬着头皮想了一阵,抓抓脑袋,忽的灵光一现,拍手道:“有了。”
丐帮这名弟子上前两步,笑问:“有了什么?”
阿水哈哈笑道:“难的诗词我是不会的,有一首诗最是简单,又最是有名,我且吟来。”当下清清嗓子,念道:“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杜牧的这首《清明》虽看似简单,但其间却含有极大的韵味,阿水自然是不懂的,不过这首诗是千古绝唱,他记得也不足为奇。
这名丐帮弟子点头道:“这首诗是极好的,杏花称为‘清愁淡喜之花’,便是因为这首诗。”
阿水念道:“清愁淡喜之花?清愁淡喜••••••嗯,好名字。它还有什么称号么?”
“杏花还被称作‘心绪缭乱之花’,乃是因为一首诗:‘日日春光斗日光,山城斜路杏花香。几时心绪浑无事,得及游丝百尺长?’。”这名丐帮弟子看似潦倒,其实胸中藏了万卷诗书,阿水听到这里,已然佩服不已,暗暗励志也要读些诗书才好。他继续说道:“杏花最美的名号,当然是‘美人迟暮之花’了,戴叔伦的《苏溪亭》就是反映这种题材的典范之作。 ‘苏溪亭上草漫漫,谁倚东风十二阑?燕子不归春事晚,一汀烟雨杏花寒。’”
阿水尴尬一笑:“这些我是不懂的了,不过听来个个都是好的。”
那丐帮弟子笑道:“莫非我就懂了么?我也懂不了多少,只是恰好读了一些诗书罢了。兄台怎么称呼?”阿水抱拳道:“少林门下,阿水。”那丐帮弟子还礼道:“我姓江,你叫我小江便是。”
小江和阿水围着走廊转了一圈,这才在几名庄丁的邀请之下到院中就座。二人同是落魄之人,见到大鱼大肉自然首先饱餐一顿。
其余人见了二人狼吞虎咽的模样,不敢上前。不少人阴沉着脸上前同桌坐了,但阿水和小江一面吃一面大声说话,唾沫和嘴里的肉屑四溅,那些人只觉恶心,纷纷逃窜。二人也喜得哈哈大笑。
不多时,客人均已就座,院子虽大,也只安了十余丈大桌子,每张桌子坐了十来人,仍是有几人没有座位。小江倒也热情,在衣服上将手上的油腻擦干了,上前拉住一名锦衣公子的袖子,笑道:“来来来,一起坐就是了。”
他咧嘴一笑,牙缝里塞着的鸡肉猪肉便露了出来,这公子哥恶心得直欲呕吐,但他力气不大,被小江连拖带拽的便拉到了位子上。
其余人见这位公子哥也乖乖去坐了,便也紧随而至,将这桌子坐得满满的。
小江又露出了牙齿,笑道:“你们不要客气,吃着喝着。”
众人一看,桌子已乱成一团,酒杯倾倒,骨头四处横卧,甚至还有从小江和阿水嘴里吐出来的骨头渣。他们均是眉头紧皱暗叫“晦气”,将头转到一边。
但小江再是热情不过,随手抓起一只被他啃过了一口的鸡腿便递向一人,哈哈笑道:“你们不吃是怎么?不给主人家面子么?”
阿水见小江故意整别人,慌忙挡下,问道:“这是何处?主人家是谁?”
小江一愣,大笑道:“你不知道?此间叫做‘杏花村’,庄主叫卢天冲,传说脾气暴躁,故而叫做‘天冲’,意思就是天生就脾气冲。其实啊,人们背地里都叫他‘卢大马屁’。你道为何?哈哈,他是魏忠贤的走狗,最爱拍马屁。”
他浑然不顾周围人的感受,更不顾庄丁瞪过来的眼神,依旧大声说着。
阿水连忙低声道:“够了,够了。”心忖:“这人似乎是故意来捣乱的,可别把我搭进去。”
不多时,一名管家模样之人前来,高声道:“卢大庄主到。”
众人便一起站了起来,齐齐望着内院。
在两名庄丁的左右护卫下,一名中年男子终于走了出来。阿水这时才看见了所谓的“卢马屁”是何等人。
卢天冲有着一头红发,与周围的杏花相辉映。身体又胖又矮,便似一个球般滚来。
卢天冲扯开大嗓门,似乎是吼叫般说道:“卢某今日招个上门女婿,承蒙各位给这个面子,来此祝贺。大家尽管吃喝,酒肉不够便找我的麻烦,哈哈,我把我的肉割下来给你们吃便是。”
他的声音本就极为难听,加上又是在咆哮一般,小江连连摇头,低声道:“这卢马屁的声音这么难听,也不知那魏忠贤为何会喜欢他。”阿水对魏忠贤极为不满,低声道:“阉狗喜欢怎样的人,你我又怎知道?”
小江听得大喜,伸手拍拍阿水肩膀,将他视为知己。
江湖武人多半都爱和官府作对,近年来饱受魏忠贤欺压,早已怨声载道。只是魏忠贤号称‘九千岁’,在朝庭中有极大的势力,手下又有一批武功高手,江湖上的人是敢怒不敢言,只能是私下低声议论。
小江本是文武双举人,因不肯拜魏忠贤为义父,遭人陷害,沦落成乞丐。他一生志愿便是找魏忠贤报仇,凡是不喜魏忠贤之人,均是他的朋友。
阿水自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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