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文学 > 修真小说 > 江南烟雨录 > 第四百一十一回 顿悟
世事大多讲缘分,很多事情你费尽心思想不通,但不经意间便可忽然领悟。阿水的武功虽强,一直难以到达顶峰便是如此。他不是武学天才,甚至连奇才也算不上。少年时有个叫柳千秋的朋友才是天才。你的朋友比你差,你不太满意,你的朋友比你强,尤其是强出不止一点半点,却又仍不高兴。柳千秋在武学上就太强,处处压阿水一头。因此阿水时时存了竞争之心。他不像柳千秋,柳千秋家境富足,师父又是江湖第一剑客,从来没吃什么苦。阿水却自小便吃尽了苦头,所以他不怕苦。
习武应当有不怕苦的精神。
他不怕苦,不怕死。所以在少年时便与人拼命,对头死了,他断了腿。而后跟随唐天香隐居青城山,伤势略微好转。待回到武当,却受门人排挤。于是好胜心极强的阿水一怒之下离开武当,四下闯荡。为了活命,只得去做苦力。正是如此,练就了一身惊人体魄。而后进入少林学武,没学内功,学的是摔跤术。但真正遇上高手,仍旧是无所作为。幸好遇上了江枫渔,学了内功,腿伤也才得以好了七八成。而后习武有所小成,到云南大理,成了神风山庄的庄丁。期间化身杀手江南,杀人无数。武功需要历练,正是如此,他的武功得以突飞猛进。但仍旧只是停留在最基本的“武技”层面。
通过学武领悟武学真谛,便可从武功步入武道。
江湖上没有几个人能从武功步入武道。毕竟都是学了杀人技,没人会去思考武功背后的真谛。武技再高明,遇到武道高手,也没有还手之力。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武功招式千变万化,看似威力惊人。习武之人学的是千变万化的武功招式,武道高手则是看到了招式背后的“宗”。因此即便招式再离奇诡异,也只能囿于招式之形。
阿水先受毛二爷指点,后受乡村孩童启发。童言无忌,但无忌之言方是真话。阿水有所悟,也有所得。入定之后心思空明,自己所学的武功便一招一式自脑海里闪过,但只一闪而过,闪过之后便再也记不住,似乎根本未学过这些招式。
这些是别人的武功,学得再精也只是在模仿。模仿别人,也就囿于别人的武道精神,而非自己原创。只有自己领悟的,才是自己的武功,才是自己的武道。能够步入武道,武功便是你自己的道理,只有自己明白,别人无从知晓,故而如何运用,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发乎一心。武功本该如此。
阿水终于有所悟,逐渐清醒时,便听见殷笑笑在调侃剑心:“你小小年纪就谈情说爱,成何体统,我要告诉阿水。看他不揍死你。”剑心急了:“你懂什么,我哪里是谈情说爱。我只是感激那少年的救命之情,然后······然后······哎呀,反正你不懂。”殷笑笑说道:“我怎么不懂,你就是喜欢那少年。你连做梦都叫他。”剑心更急:“瞎说。我梦到什么我自己不知道么,我没有梦到他。”殷笑笑道:“人做了梦大多数是醒来后记不住的,你梦到了他,醒来便忘了。但你的确说了梦话,不仅是我,你江叔叔,言叔叔,你烟雨姐姐都听见了。”
剑心“啊”一声,似乎是信了,不再说话。
阿水实在忍不住,笑道:“是怎么样一个少年?”
殷笑笑和剑心二人一呆,随即大喜,一个笑道:“你醒啦。”一个扑进阿水怀里,委屈说道:“他们几个联合起来欺负我。爹爹你别信。”阿水轻轻抚摸她头,笑道:“傻孩子,就算有那么一个少年,我也不会说什么。若是那少年是个很好的人,我高兴还来不及。”剑心顿时满脸通红,将脸埋入阿水怀里,道:“没有这回事。”顿了顿,声音几不可闻:“不过他的确是······还不错的一个人。”
殷笑笑回头看,怔了怔,道:“你好像变了。”
阿水微笑道:“对。入定醒来后,我周身说不出的舒服,四肢百脉似乎有数不完的力气,又似乎没有任何力气。丹田内空无一物,但我却清楚的知道,此刻我一剑出手,其威势远胜于前。”
殷笑笑点头:“你的眼神很清明。”
顿了顿,说道:“传闻诗仙李白擅使剑,其剑法更是天下无双。斗酒诗百篇,斗酒便自创绝妙剑术。他年纪轻轻便仗剑江湖,几近无敌。而后成就剑仙之术,剑道成就可比得上传说中的仙人。”
他颇为高兴:“你可能已经悟到剑道真谛,此刻的你应当已是剑仙之体。”阿水透过马车的窗户看向窗外的景色,道:“那只是传说。”内心却蠢蠢欲动,想要找李若文试试剑。此刻若有一剑,可开山,可断江,可降妖,可伏魔。剑客行于江湖,该当如此。
酒旗飘摇,阿水一跃而出,身子说不出的轻盈,朗声道:“小二,上酒。”美酒飘香,阿水便骑在马上,昂首喝酒时,眼里是远方的连绵群山。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剑道之难,却又更胜蜀道。蜀道虽难,贵在坚持,人人皆可过蜀道。剑道之难,非坚持便可走完。殷笑笑手里也有酒,微笑道:“此战之后,你想做什么?”
阿水笑笑,不说话。
殷笑笑道:“是否成宗立派,开枝散叶?”
阿水摇头:“从未想过。”殷笑笑道:“那便是带着剑心仗剑天涯?”阿水看看剑心,她亦看着远方,听着二人说话,一双大大的眼睛里满是喜气。他摇摇头,道:“我本无心让剑心学武。”
殷笑笑忽然想到烟雨,那个虽然杀人不眨眼,见了阿水却脸红的姑娘,他笑嘻嘻说道:“那是否娶个妻子,给剑心生个弟弟?”剑心立即拍手:“好啊。”忽然又皱了眉:“可是那样的话爹爹就不疼我了。”
阿水叹口气,这双手的确不想再握剑了,他想握着她的手,隐居田园,种菜养花,生儿育女。殷笑笑笑道:“你是不是想退出江湖?”阿水点头:“这双手不想再握剑了。”
殷笑笑诡谲一笑:“那想握什么?”
剑心笑道:“当然是烟雨姐姐的手啊。”
阿水仰头喝酒,回头笑骂:“你此去云南学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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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城门已在眼前,门口人群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大多是江湖中人,或持剑或带刀。武林大会即将,这是武林盛世,自然人人翘首以盼。有的习武多年,想要一展身手,有的却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
杀人犯法,看别人杀人又不犯法。
此等盛况,朝廷自然也十分重视,特派十大名捕坐镇成都。是以十人助殷笑笑救了阿水后便马不停蹄赶往成都。自他们到日,成都便不许人私下斗殴,一切恩怨皆在大会上解决。十大名捕中任何一人到了江湖上都是顶尖高手,更何况十人齐至,于是各路人便都压抑住任何恩怨情仇,收好了自己的兵刃。
无巧不巧,便有两人在酒楼饮酒醉,得罪了邻桌客人,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趁着酒劲便大打出手。参与斗殴共六人,均被十大名捕斩于当场。丝毫不留情。于是武人更人心惶惶,连酒也不敢喝醉了。
烟雨等三人便要进城,路上一人大步行来,挑着担子,担子上盖了布,瞧不出里面装的什么。这汉子裸露上身,身上横肉遍布,仿佛千年古树,肌肉似盘根错节。一见这人,江枫渔微笑道:“烟雨姑娘,你可能猜出这人挑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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