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文学 > 其他小说 > 大明,我给老朱当喷子的那些年 > 第 103 章 二品官服
老朱早就琢磨着了,自家小十一、小十二现在已经到了年纪,小十二的王妃他早想好了。

海国公吴祯的闺女,这是他早就答应人家的。

既如此,不如就把蓝玉的闺女,给小十一当媳妇吧。

如此一来,兄弟们之间的感情,也能更加亲上加亲。

“是,小女是十五了。”

察觉到自家闺女,可能要被指给某位王爷之后。

蓝玉心里倒是高兴得很,谁不想跟皇帝当亲家?

不能封国公也没事,反正以后还有的是机会嘛。

但是当亲家一事,过了这个村,那可就没这个店了。

“陛下,不是咱自夸,咱那大闺女不但生的如花似玉,那性子也是温婉贤淑,可不像咱这个大老粗。”

“咱那大闺女,给她娘教得可好,管家理账、针线女工,那是样样都拿能得出手……”

“咱家大闺女……”

他王婆卖瓜的模样,令老朱满意,武将们羡慕。

可文官这边却是不屑,觉得哪有这样跟别人推销自家闺女的。

像那啥,给客人推销姑娘老鸨,余敏更是冲顾晨使了使眼色,还撇了撇嘴,摆明了是嫌弃。

顾晨啃着羊肉,只觉得有些好笑,可能这些武将觉得,跟皇帝当亲家,也就是拿到保命符了。

可惜,他们遇到的皇帝,是朱元璋啊。

历史上他被老朱剥皮,皮还被送去给了已是蜀王妃的闺女。

嗯,朱标如果不死,不知道他下场会不会好点儿。

这时候,李谨走了过来,亲自为他斟上一杯酒。

“顾大人,太子殿下请您席后先莫要急着走,留上一留。”

闻言,顾晨抬头看向上首的朱标,后者冲他笑了笑,还对他举起了酒杯,显然是要共饮。

顾晨连忙举杯回敬,只是心中还是有些不愿意。

你说这标儿就算是再好,那也不如回家抱自己媳妇啊。

他都三年没见自家媳妇了,这会儿心里早就恨不得飞回去了。

谁想跟你一个大老爷们说话?

芙蓉帐暖,抱着香喷喷的媳妇说话,不香么?

朱标其实也没别的事儿,就是告诉他明天就有升官的旨意下,顺便让他有空让他媳妇带闺女进宫转转。

“自三年前,在你家看过你家丫头,雄英就一直都惦记着。”

“可每次着人去问,都说你家丫头不在京城里头。”

“孤觉得,这孩子啊,还是得跟在自己父母身边才是最好,老人难免宠溺,容易宠坏了。”

就像他家的雄英一般,被爹娘如珠如宝宠着。

不过只是学骑马摔了一跤而已,爹娘一晚上却起夜看十几回。

当年自己骑马摔跤,老爹别说是过来哄他了,还立刻便黑着脸让他爬起来重新上马。

果然啊,这天底下,就没人不疼自己孙子的。

顾晨听到自家丫头,小心脏立刻就崩紧了一些呢。

只不过脸上却是满脸堆笑,表示认同朱标的话。

朱雄英那个死小孩儿,乳臭未干,就惦记自家闺女?

想屁吃呢?

不行,必须得给闺女,定下个娃娃亲逃脱孽缘才行。

顾晨到家的时候,已经子时,可小院依旧亮堂堂的。

苏婉盈正在院子里等他,见他回来立刻迎了上来。

“相公,你回来了。”

进城之后,顾晨就让顾安和投石先回家里报信。

所以苏婉盈这才没睡,一直在院子里等着他回来。

“欸,回来了。”

顾晨伸手,先给了媳妇一个熊抱,然后为妻子擦了擦眼角的泪,又香了一大口才道。

“这些年,实在是辛苦你了。”

古代车马慢,普通人送信也慢,自己常年不在家,媳妇独自照顾家里,又怎么会不辛苦?

“不辛苦。”苏婉盈拉着他进屋:“相公才辛苦呢。”

本来就没多少肉,这一去三年,又瘦了一些。

这么晚,儿子早睡了,顾晨看着摇篮里睡着的白胖娃娃,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的脸。

本以为能把孩子给弄醒,谁知这小子咂咂嘴,侧了侧肥胖的身子,便又继续沉入了梦乡。

“啧。”

顾晨觉得有趣,正想再捏捏,就听媳妇在外头喊道。

“相公,累一路了,先沐浴吧?”

沐浴?

顾晨心中微微一动,当即便放弃继续逗弄儿子的想法,理了理衣裳就往媳妇那边去了。

大明现在的人口太少,他能力不高,只能尽些绵薄之力,给大明多种些未来的花朵儿罢了。

大概是素了太久,这一亲热下去就有些刹不住车了。

飙车的时候有多高兴,早上起不来的时候就有多累。

苏婉盈缩在被窝里,看着丈夫那两个黑眼圈就有些心疼。

“我就说不要了,不要了,你还非得折腾那么晚……”

才睡了半个时辰,能不累才怪了。

顾晨伸手抚着自家媳妇的脸,有些贱兮兮地问道。

“哦?”

“你说的是不要?”

“可是,我怎么记得,你说的是……唔……”

苏婉盈气得脸色涨红,连忙伸手捂住了他的嘴。

“别说了,去上你的朝~”

在外几年了,年纪也增长了,怎么反倒越发地不要脸了呢?

“成,那你再睡会儿。”

顾晨给媳妇捏了捏被子,才起身给自己穿衣裳。

然后道:“今儿我不过,就是去露个脸罢了,这三年我一日休沐也无,这次就一块儿休了,也多陪陪你。”

“等早朝过后我就回来补觉,然后下午咱们就去逛新宅子,再择个吉日,就搬去新家住。”

这院子小,隔音也不好,到时候别给孩子听到什么动静。

影响不好!

最关键的是这院子小,朱雄英他们一来就能看到自家闺女。

还是必须得搬去大宅子住,那样好藏自家的白菜。

顾晨从洪武四年,到现在的洪武十七年的十三年间。

先从正七品的监察御史,干到从六品侍御史,又干从七品的下县知县,再干到正七品御史监察御史。

一直在七品与六品之间反复横跳,终于在洪武十七年五月初八这天,升为正四品左佥都御史。

青色官服变成了绯色,哦,也就是大红色的官服,顾晨也不知道老朱的脑子是咋想的。

居然给他官服上绣的是锦鸡,这玩意是二品官员穿的图案,顾晨觉得穿在自己身上怪怪的。

“任尚书,这衣裳,是不是拿错了?”

他虽然是这般问话的,可也知道不会有错。

洪武朝当官,谁不提起二十分精神,怎么会在这种芝麻大的小事上面,犯这种错误呢?

“哦,光曦啊,没错的。”

礼部尚书任昂原本也是御史,所以和顾晨也熟,他解释道。

“陛下说官服做来做去太麻烦,锦缎与绸缎的布匹价格也贵。”

“所以直接给你这身锦鸡的,免得过段时间还要再换,所以啊,光曦你就放心大胆地穿吧。”

陛下这番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就是要提拔顾晨嘛。

任昂有些羡慕,他都七老八十了,才到这个位置。

不像光曦,三十出头就是四品,将来怕是不得了勒。

顾晨:“……”

不过一身官服还这么抠搜,可真有你的老朱!

没办法,他只好穿着这身招摇的绯袍回都察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绯色官服,就是比青色的好看。

才刚进门,就被诸位同僚围观了,他们还不约而同地,朝着顾晨身上的新衣裳伸出了咸猪手。

“顾大人,咱们这些人,都是一级一级地往上升,你倒好,连升六级,必须得请客吃饭啊。”

虽然也有快的,人家高以然就是以都御史的官职下葬的。

可那是用命换来的,或者年纪已经有些大的才有如此殊荣。

顾晨今年才不过三十三,就得了正二品的官服。

这说明于什么?

说明他升正二品是迟早的事,这又怎能不让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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