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文学 > 其他小说 > 穿八零,当后妈,致富随军极品滚 > 第155章 有大虫虫咬舅妈
但不服只能憋着。

车子开入第五团,贺章带人从车上下来。

“贺团,您来了。”

孟邵启上前,脸上挂起礼貌的笑。

贺章一身军装,宽肩窄腰,裤筒紧在军靴之中,掀眸睨他一眼,气势昭然。

见过的人贺章很少忘记,上一次见面还是在国营饭店,他跟姚玲吃饭。

“嗯,安排训练。”

这次来,贺章是代团长一职,上边只说这段时间第五团听贺章调遣。

“好,我去集合,”孟邵启到校场上集合第五团的兵。

贺章身后跟着小丁五人,自觉进入列队最末。

正值中午,太阳很大。

但校场凌冽的寒风吹得人脸颊生疼。

贺章双手背在身后,站姿笔直,抬手看一眼腕表。

“集合需要2分钟?训练都练到狗肚子里了!!”

他声音沉冷,浑身透出冷冽的气势,骨子里透出的压迫感让所有人抿唇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负重五公里,跑!”

一声令下,所有人背上装备,直接绕着校场跑起来。

贺章蹙眉,比起十八军,简直可以称得上懒散废物!

*

不用上学,林书颜睡了个懒觉。

睡着睡着,怀里就拱进一个小团子。

哥哥去学校了,福宝睡醒房间里没有人,她乖乖地抱着碎花小兔,溜下小床来找舅妈。

“啾妈~”

福宝小小叫了一声,见舅妈还在睡着,就抱着小兔子拱进她怀里躺好。

舅妈香香,福宝最喜欢了。

福宝歪着小脑袋,看了会儿漂亮的舅妈,小手忍不住伸出,摸摸她脖子上的红痕。

有大虫虫咬了舅妈。

坏虫子,晚上福宝要给舅妈抓虫子,她又凑近,小嘴给林书颜呼呼。

脖子传来的痒意让林书颜醒来,她抬手摸了下怀里的小团子,迷糊道,“福宝啊……乖。”

昨晚被男人折腾得,老腰废了,嗓子也哑了。

“虫虫,啾妈,虫虫咬,痛痛。”

林书颜努力理解了一下,顿时清醒,“哪里有虫!”

以为有什么虫子爬床上,林书颜一骨碌坐起来,拉开被子,身上是贺章给她换的睡衣,床上干干净净,是新床单……

“宝宝,哪里有虫虫。”

福宝抿着小嘴,眼睛盯着林书颜脖子。

哇塞,虫子好大,原来咬了这么多口啊。

福宝小脸认真,但表达能力有限,黑溜溜的眼睛一转,放下小兔兔,溜下床。

林书颜看着她跑到桌边,垫着脚够到桌上的镜子,“啾妈,咬……”

她努力举起小镜子,让舅妈看,镜子摇摇晃晃,林书颜还是看到了自己脖子上连成一片的红痕……

“……”

当初住在夏桥村,山蚊子又毒又多,孩子被叮了就是这么红红的一片。

对着孩子纯真无辜的眼神,林书颜脸色一阵发热,“咳,没,没事,舅妈等会儿抹点药就好啦。”

她赶紧起床,腿一软差点又摔了下去。

狗男人,跟一年没吃肉一样!

林书颜找出一件高领的毛衣换上,下次一定不让某人弄在脖子上,羞死了。

带坏孩子怎么办!

“好了,福宝饿了不,咱们洗洗脸下楼吃饭饭。”

林书颜抱起孩子,洗漱好下楼。

昨晚还剩一些米饭,林书颜简单做了个蛋炒饭,又顺手弄了个西红柿蛋汤。

一大一小窝在烤火桌旁,吃的热乎乎的。

吃完她还有点事,带着福宝出门直奔中药铺子。

给贺章拿完药之后,她又来过一次,拿得是避子药,现在西医的药她反而怕有太大的副作用。

毕竟就算上辈子,医学已经那么发达的现代,女生服用避孕药还是很伤身体的。

她来中药馆问过,是有避子药锤炼成的药丸,只是要多吃两颗,比较温和没有副作用。

不说现在还要照顾福宝、小树,她还没参加高考呢。

而且这身体才十九岁,林书颜不想这么早生孩子,她不想这么快就没了二人世界,更怕生孩子、怕疼。

孩子的事情,等明年高考结束再考虑。

药铺老板姓温,跟林书颜已经熟识。

很少见到女人这样大方,不讳疾忌医。

林书颜说明来意,温大夫拿出一小罐药给她,嘱咐道,“三天之内吃就行,一月不要连续吃太多次。”

林书颜眨眨眼,掏钱没吭声,吃几次不取决于她,取决于某个精力旺盛的人。

给了钱,林书颜正要走。

外头跑进来一个男人,一身粗布衣服,背着个背篓手里拿着一把锄头。

“温,温大夫,我挖到好东西了!”

中药铺这里也收草药。

林书颜是最近才知道,温大夫上面的师父是很有名望的医者,往上数几代,那是宫里的御医。

只是如今各处医院建立,中医反而没那么被人们重视。

听到来的人兴奋的声音,温大夫难得激动两分,“挖到什么了?”

那男人擦了一把脸,喜笑颜开,“野山参,我挖到野山参了,大得嘞,这得好几十年的吧?”

他说着,就从篓子里拿出那颗野山参,这是要发了,不枉费他在山里待了大半个月,一直走到最深处。

这些年,近处的都被挖光了,只有人迹罕至的深山里,才能找到,但今天这颗这么好的,他也是头一遭见。

俗话说:‘七两为参,八两为宝’,这一支远远不止啊,他尽量挖的完整,下面的根须有小臂那么长。

温大夫看到都惊了一下,这人参哪里是几十年,起码得百年了。

自人参拿出来,林书颜也挪不动步子,因为那颗人参上,正泛着当初雪莲花一样的光。

浅浅的一层,只不过是偏红色的,微闪着光芒。

但……

她发现,温医生和那男人并没有看到。

所以,这是只有她才能看到吗?

从前她只看过药店里的人参,一支一支的,原来完整的人参是这样的,根须很长,往外生长着几个参头。

人参到了温医生手里,还带着湿润的泥土,他将人参放在柜台上,拿帕子擦了擦眼镜,又仔细看起来。

“人参年份看芦碗。一年脱一次茎叶,次年再长出来,脱落的这个疤痕就是芦碗,”温医生指着人参顶端的一串,就是芦碗。

“一芦碗前还要加三年,这人参……”

他仔细数了一下,光是能数出来的,已经有一百四十多年。

“这是一株百年人参,至少在一百五十年往上。”

男人已经被突然的幸福砸昏了头,呐呐道,“那,那这能卖多少钱啊?”

他伸出两只手,又默默收回两根手指,“八十块能卖吗?”

这年代,野山参什么的还没现代那么稀缺,男人平时采的最多就卖到十几块钱。

这要能有八十块,那就好了,农村消费低,开张吃半年。

温大夫不是贪小便宜的人,中肯道,“这野山参如果我这里收,可以给你一百三,但是你送去有钱人家,应该能卖到二百块,不然你先去碰碰运气,回头卖不出再拿回我这来。”

百年人参虽不多,但是药铺里也有两支,一般人用不起这人参,普通年份的就足以用了。

那男人有些犹豫。

有钱人,他上哪里找去?

找到了也不一定接触得上啊。

但是差了八十块钱,他真舍不得,要不还是去碰碰运气吧,后头好像就有个什么园。

男人打定主意,“那,那我就先去碰碰运气,不,不好意思啊温大夫。”

平时都是温大夫收他的药材,男人说实话有些不好意思。

温大夫倒是坦然,“没事的,别跟钱过不去,你家娃儿病好了也该上学去了。”

“好,好嘞。”

林书颜就在一旁看着,这时候才开了口,“不如,把这人参卖给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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